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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规范》通过审核发布

发表时间:2023-02-24 阅读次数:708次

       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总结弘扬协会30多年来工作中的优势和传统,为顺利开展标准化工作,近日将协会品牌服务之一的上海市信誉咨询企业评审作为制定团体标准的首试并通过审核发布。

       早在九十年代中期,为加强对本市的咨询企业(机构)的管理,提高咨询业的信誉,培育优秀咨询企业(机构),促进咨询业的发展,协会制定了《上海市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审实施办法》,对会员单位进行上海市信誉咨询企业的评审。该《实施办法》是一九九五年经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实施,后经历届理事会不断修改而形成的一个为企业服务的经典活动。

       信誉咨询企业(机构)的评审,是采用科学方法与程序,对咨询企业(机构)的信誉度(包括专业技术水平、咨询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咨询服务业绩及社会知名度等在内的综合反映)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的结果。自1995年以来已评审了14届信誉咨询企业,共有887家会员单位获此殊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八条提出: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协会参照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团体标准化 第2部分:良好行为评价指南》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分六个阶段分步实施。

       准备阶段:2022年9月中旬完成《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指南》团体标准初稿;拟就《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决策阶段:2022年9月28日召开协会八届八次理事会,一致同意开展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的提议;通过成立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小组的决定,通过《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10月12日协会和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发布《关于“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决定》(沪咨行[2022]06号),决定批准《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指南》团体标准项目立项,团体标准计划编号T/SHZXY1-2022。

       制作阶段:2022年10月中下旬,协会发出了《关于欢迎参加协会团体标准制定起草单位的邀请》;拟就《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初稿;委托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进行《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科技查新;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通过注册信息初审。

       11月中下旬,召开《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第一、二次起草研讨会。收集问卷调查和专家登记表,完成意见汇总;完成《上海市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说明》;讨论修改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文本和指标值;完成《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指南》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完成《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规范》(修改稿)。

       经过前期的研讨修整,2022年12月1日发布《关于“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决定》(沪咨行[2022]07号)。

       12月上中旬,完成《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规范》统稿;《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规范编制说明》修改;科技查新报告《新规咨询企业(机构)评价规范》;《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规范》送审稿,报请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审查阶段:12月19日,办公室对团体标准进行形式审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送审稿技术审查。

       报批阶段:2023年2月2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票通过审核,一致同意《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规范》(送审稿)批准发布。

       至此,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价规范》(T/SHZXY001—2023)批准发布,于2023年2月2日起正式实施。

       协会同时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征询和公布工作。

(陈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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