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与普通法精神
发表时间: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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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中文版》总编辑ZHOU JIANGONG
环顾全世界的金融中心城市,其共同点是什么?建立在普通法系之上的法律结构。伦敦、纽约、香港、新加坡、悉尼、芝加哥、多伦多自不必说,一些兴起于其他法系环境中的金融中心,如迪拜,也在伊斯兰法系中全面推行普通法系。
什么是普通法系?我不是法学家,但常识告诉我,普通法系的灵魂就是保护个人权利优先,保护有形与无形的产权至上,维护契约精神,是法无禁止则通行的原则,以及尊重判例的法理精神。其实这样的原则,是所有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基础。在市场经济中,普通法系的原则能较好兼顾监管的效率和灵活。
自从加入WTO以来,上海自由贸易区是中国自上而下试图掀起的一股新的贸易自由化浪潮,实际上可能不自觉地在引入带有些许普通法系色彩的法律与监管结构。无论是上海推行的负面清单管理,深圳前海借鉴香港的普通法系的立法特点以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还是资本市场监管从审批制到备案制的改革,都是朝这个方向的努力。正是这样一种法治精神,而不是那些自贸区细则和相应官僚机构的设置,才应该是上海自贸区灵魂所在。
上海自由贸易区又是一次倒逼式的改革。新型的国际贸易游戏规则正在制定,其玩法与中国已经成为其中最大赢家的WTO将有很大不同,尤其是围绕服务贸易的谈判正在主要的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之间开展。中国需要参与这场国际贸易新秩序的游戏规则制定中去,而不是在俱乐部形成之后再被动地申请加入。这样,中国就需要自己努力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体,至少在上海先建立一个“橱窗式的”先进的市场经济体展示给世界。
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正在陷入一个窘境。过度干预市场,损失了市场效率,扼制了创新活力。政府审批权力无限扩张,不仅无法解决市场秩序问题,反而在审批过程中产生了欲壑难填的寻租行为,监管执行低效无为,既定的法律与监管的信誉受到损害。而普通法系通行的地区,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划清,审批限制在最少和最必要的范围,尊重市场和社会的活力,但在监管执行时严厉惩罚任何破坏市场公平公正的行为。
中国已经进入资本输出的时代,投资与海外并购将遍布全球。中国也需要一个全球适用的游戏规则。实际上,国际贸易与投资通行的法律,也是历史上各国基于互惠的基础之上逐步演化形成的多边条约,进而形成国际准则。基于法治的利益保护,而不是基于政治上的关系,更能保证长远利益。对于中国投资者来说,他们同样是关心自己产权的安全甚于关心投资国的国家利益。中国进行海外并购的目标资产来源,主要是法治建全的西方国家,而普通法系已经被证明是最有效的国际贸易与投资的法律基础。此外,中国经济转型也需要改善法制环境。中国的外贸出口增长高峰期已过,需要寻求新的出口动力。中国经济正在从加工到创新,从制造业到服务业的方向转型升级,“国家资本主义”无法完成这一命使命。
一些研究表明,金融与市场发展与法制环境关系密切。如果一国法律优先考虑个人产权,有效的保护合约,那么它将有利于该国金融的发展,英美普通法系就是代表。法律越能适应变化的条件,越能适应经济合约的要求,这种法律传统就越能刺激金融发展。“形象一点说,法律的适应性渠道体现了法律的柔韧性,柔韧性越强,就越有利于金融的发展,反之亦然。”普通法系具备了这种柔韧性。直觉告诉我,从适应现实出发而不从教条出发的法制环境,更加尊重个人权利的精神,也同样更加有利于创新。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需要一套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法律体系。自贸区是对上海的考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上海能否比肩甚至超越香港,成为与纽约与伦敦齐名的国际金融中心。上海的硬件和市场规模在很多方面已经达到世界一流,但最大的差距在于法治基础和信息的自由流动。我愿意引用一位中国央行高级官员的话说,金融中心不是中央政府命名出来的,而是上海发展到那个程度的结果。
与当年深圳开放不同,上海自贸区的改革,也许并不需要一个政治强人来推进,更重要的是顺应国内与国际市场主体的力量,关键是政府能否真正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加强监管而不是增设更多审批与干预的官僚体系。公共管理创新可以参考企业的创新,要有试错的勇气,小步推进迭代,不能止步,才有突破。上海在国内以精致的政府干预和高效的行政能力著称,把审批和干预的热情转化为建立公平公正市场的能力,则能进一步发挥其优势。
上海自贸区,中国经济升级版的试金石。
(来源:《福布斯中文网》)